国家发改委: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 效果明显

2018-07-03

 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王怡然 报道 7月2日,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“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”有关工作情况。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表示,国家发改委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明显效果。

  日前,国家发改委出台了《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中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: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;二是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。

  绿色价格政策已取得明显成效

  岳修虎在发布会上指出,近年来,国家发改委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,受到社会各方面好评。比如环保电价政策、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、居民阶梯价格制度、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、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,在减少污染排放、保护生态环境、节约能源资源、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  2004年以来,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了支持脱硫脱硝除尘、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,对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的机组每度电加价2.7分;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5厘钱,老机组加了1分钱,有力地支持了燃煤机组的改造。

  据环保部门统计,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,在全国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降低了22%、25%和11%。二氧化硫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6.36克降低到0.39克,氮氧化物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3.62克/度,下降到0.36克/度,政策效果十分显著。

  未来电价政策将促进绿色发展

  电费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所以电价是促进企业技术升级、资源配置的有效杠杆。岳修虎指出,未来电价政策将从三个方面促进绿色发展。

  一是对高耗能行业,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。近年来,国家发改委对铁合金、电石、烧碱等七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,对限制类、淘汰类的企业用电实行加价,对电解铝、水泥、钢铁三个行业实行阶梯电价,能耗越高、电价越高。据统计,在实行这项政策之后,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一半淘汰了,另外一半通过改造升级达到了国家标准。

  为进一步鼓励节约能源资源,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、清洁化改造,国家发改委在各地调研的基础上,授权地方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需要,可以扩大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行业范围,把节约能源资源和减排变成企业自觉的行为。

  二是加大峰谷电价的实施力度。此次《意见》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,让地方结合实际,可以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。另一方面,可以自己确定和动态调整时段,允许拉大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,进一步加大了政策的执行力度。

  峰谷电价的政策给储能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,储能企业可以通过买低谷时的低价电,出售高价电,实现良性发展。储能行业的发展对提高整个电网系统运行效率、降低电力系统的运行成本,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  三是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。未来将对环保企业本身用电降低费用,例如,为了污水处理和港口岸电运营、海水淡化等企业发展,国家发改委提出2025年底前免收相关企业的容量电费,降低14%用电成本左右。除此之外,为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,《意见》将“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用电免收容量电费”这项政策延长到了202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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